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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部分阅读(1 / 1)

有了这个爱人,她和丈夫之间可想而知,他们进入冷战阶段。而这位初恋情人那边也不怎么样,早已经和他的妻子分居了六年,也就是说,在遇到她之前他们之间已经进入死婚阶段。

他们频繁幽会,如热恋的年轻人。对方妻子在分居了六年后,发现自己的丈夫现在找到了初恋情人,主动提出离婚。很快就协议离婚了。而她这边还因为财产等事宜没有办理手续,他们有两套房子,于是,分居了。她和初恋情人索性一起住到她的家里。但是,那男人经常不回来住。总是说还有孩子啦母亲啦等许多事情,一星期也就在她这里住一两天。她很依恋他,失去了这么多年,好像她始终在等着他。可是,她没有想到,这么多年人是会变的。当她发现他的热情不及她的时候,她就感觉不踏实。为了让他回到原来对她的感情,她只想紧紧地抓住他。他不来她就去他家找他,没想到,在他家遇到了另外一个女人。那个女人和她年龄相仿,一直都没有结过婚,通过谈话,她才知道,原来这个女人一直伴随着他的婚姻生活,他们之间很显然有性爱成分。她一直在等着他离婚,没有交过第二个男朋友,他也是为了她和妻子分居的。当我的这个女友重新出现的时候,他反到进入了两难境地。他离婚了,可还陷在三角爱情和三角性爱当中。他一个星期几天和这个女人睡,几天和那个女人睡,他以为这样会掌握好平衡,没想到这么快事情就败露了。我的这个女友是个性格很极端并且很不吃亏的人,她哪能容忍自己爱的男人这样?她在他家闹得天翻地覆!把这个男人搞得精疲力竭狼狈不堪。然后,她就来找我,问我下一步怎么办。她说,无论从情爱还是性爱,她都倾向于他。她描绘与他做爱时候的感受,说,这么多年的婚姻生活从来没有让她如此产生激情,那种欲生欲死的疯狂感觉让她觉得自己以前都白活了!和他做爱后,她才知道什么叫性爱,什么叫做爱。他们真的达到了灵与肉的融合!

为了这个,她不想失去他。可是,她又绝对不能容忍另外那个女人的存在。她嫉妒死了。可是,这个男人又不能摆脱那个女人。人家从姑娘时就委身于他,他怎么能够和我的女友结婚而抛弃那个女人呢?他希望就这样谁也不结婚地维持三角关系,到哪天算哪天。然而,无论是我的这个女友还是那个女人都容不下对方的存在,她们都不想退出。

唉!这真是人性的悲哀,女人的悲哀,男人的悲哀!把本来很简单的生活搞得这么复杂。为了什么?

当我的女友把这个难题摊在我面前时,我不知道能给她出什么主意。我同情她的婚姻和遭遇。也同情她对性爱迷恋无法自拔的现状。所以,有句话说:“真正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生活中的强者。”她无法战胜自己,她被性爱打倒了。

性爱情爱各有各的美

性爱的魅力是个强大的磁场,吸引着我们这些凡胎肉体。我的女友和她的初恋情人之间在那么多年的怀念后终于圆梦了,他们把爱做得如火如荼醉生梦死。她说,她的身体好像生来就是为他而存在的。这么多年,她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对他的渴望,当她拥在他的怀里时,她满足极了,就像一颗飘零的心靠了岸。她对他如此亢奋连她自己都感到奇怪,她把这现象解释为缘。她对他的身体非常痴迷,永远处于性饥渴状态。她认为他们的爱和性都已经达

到了完美和永恒。压根没有想到会出现什么意外。她被这意外情况弄得晕头转向六神无主,她已经离不开他了。在和他同居做爱的时候,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丈夫,他们还没有离婚。我觉得她是性饥渴,她否认说绝对不是。因为,她和丈夫之间并不缺少性交。只是在那样的性交中没有快感。实际上她缺少的是性亢奋和性快感。所以,性爱和性交的不同在于有没有性亢奋和性快感吧?而这种亢奋和快感说到底还是俩人之间有没有感情的问题。当然,与性技巧也有关系,有技巧和有丰富性经验的男人,容易让女人得到性满足,从而达到对欲望的屈服。我的女友显然是被她的初恋情人征服了。而她的丈夫成了可悲的男人。这是他多年来没有对她用心造成的,他肯定是个粗心的男人,缺乏对她的了解。

我有个朋友说,他老婆生孩子后,对性生活就没有了兴趣,每次都浮皮潦草,不能像他那么投入。而他却恰恰相反,每次都十分亢奋,兴趣盎然。可是,当他正在兴头上,她突然冒出一句:“哎,对了!今天大米降价了,我买了一袋……”他一下子就没了兴趣,感觉自己像个小丑。

所以,情爱有如汩汩山泉袅袅云烟,而性爱则如排山倒海的江河瀑布。情爱往往意犹未尽,性爱却酣畅淋漓一泻千里。各有各的美。但是,无论情爱还是性爱,都不能脱离法律、责任、道德等社会因素去放任自流。所以,真正的完美情爱和性爱都不能背离法律、责任、道德之外去奢谈。毕竟,法律、责任、道德等是社会进步文明的产物。就像你在给你女儿的信里说的,放荡地亵渎是一种倒退。

性与犯罪

性爱是纯天然的,就像泥土,就像疯长的野草,和我们的教育、法律、传统观念格格不入。法律就像篱笆,野草有的长在篱笆里边有的长在篱笆外边。

人称才女亦有悲情

我亲眼见过形形色色的婚姻或相爱的男女,本来也和你讲的故事一样,有个很好的开端,可是,没过多久就变了。热恋到如火如荼,感情说没就没了,就像压根就没有产生过一样。我的一位同学,很有才,人称小才女。她不仅出身高贵,本人也出落得如花似玉,她的父亲是高级官员,母亲是高级知识分子,只有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,十分重视对她的培养和教育,从小琴棋书画样样都会。可是,在后来的婚姻生活中,她却失败了。正如其他爱情故事一样,他们感情的开端也很美好。可是,蜜月后,双方都感觉到了厌倦,对对方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了,新鲜感那么快就消失是他们始料不及的。问题就出在性爱方面,由于她受到了太好的教育,对性爱的理解和对方产生了差异。男人对性的理解本来就和女人有很大的差异,更何况这个男人面对的是一位才女!床上的性事她不可能像妓女那样令男人意醉神迷,尽管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这种艺术的熏陶使她内心不自觉地产生一种高贵的心理特质,当然,也由于她父母在对她的教育中忽略了性教育,从而使她不能在性方面完全放开手脚。可是,话又说回来,我们国家有多少父母能够在性方面对子女进行深入的引导呢?她父母压根就没有在这方面对她进行启蒙,所以,她对性的保守是可想而知的。而男人就不一样了,即使没有人对他们进行启蒙教育,他们也会无师自通。

丈夫爱上妓女

婚后,他在

性爱方面的要求显然超出了她理解和想像的程度。于是,她认为他很下作,只有动物的本能,没有精神方面的情操。认为他没有教养,太低级,很不配合。作为男人的他,显然不能满足于例行公事般的性生活,他需要花样翻新,需要刺激,需要淋漓尽致的性爱释放,然而,她无法满足他。于是,他怀着类似饥渴的感觉在社会上流浪,认识了一个夜总会的女人。开始只是金钱交易,后来发展到有了感情。按常规,一般我们都是先恋爱再结婚,也就是先情爱后性爱。可是,现在的社会生活已经打破了以往的常规,往往在性爱的基础上也可以产生情爱,甚至在性的基础上也可以产生情爱。这位才女的丈夫就恰恰如此。

这个夜总会的女人是个离了婚并有一个孩子的女人,他和她开始只是钱色交易,他给她钱,她为他提供性服务,他想要什么样的服务她都满足,从而,使他对她的性行为中产生了性爱,从性爱中又产生了情爱,尽管她离过婚并有个孩子,可他并不在意,他在意她在性生活方面给予他的满足。这种满足是他妻子从来没有给过他的。

嫉妒使他犯罪

他和这个夜总会的女人爱得如醉如痴,深深地陷入她的情网不能自拔。然而,那个夜总会的女人并不能像他一样对他产生性爱依赖,因为,在这方面她已经职业化,性本身就是她们的职业,为形形色色的男人提供性服务是她们的工作,让一个个男人陷入情网或者性爱陷阱是她们的职业习惯。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:他那么爱的女人会和别的男人上床。尤其当他想到,她和他在床上如醉如痴的情景同样在她和其他男人身上重演的时候,他疯了。有一次,当他和她疯狂做爱后,他假装和她闹着玩,用双手卡住了她的脖子……

从此才女不才

我的那位才女同学是在公安机关调查此事的时候才知道这一切的。能够想像出这件事情对她的刺激和打击有多大,她崩溃了。很久很久精神恍惚,视线迷离,像灵魂出壳似的。

现在,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,她没有再交过男朋友,更没有再婚。她对人生感到极大的失望。她说,她太不了解男人太不了解生活了。她说她没有性的渴望,没有爱的欲望,她整个人都被这件事情掏空了。她说,她如同一具行尸走肉。当大家再见到她的时候,她已经和当年的才女判若两人。

我很为我们的才女惋惜,她是个天分很高,境界很高的女人。可是,性爱和天分、境界是不搭界的。性爱是纯天然的,就像泥土,就像疯长的野草,和我们的教育、法律、传统观念格格不入。法律就像篱笆,野草有的长在篱笆里边有的长在篱笆外边。里边的就是符合法律规范的,外边的就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。其实,我们都知道,无论是篱笆里边的还是外边的都是“野草”。当然,因此而引发命案的就另当别论了。

人们追求天然的性释放如同追求人性的本能,我们所受到的教育却是对天性的种种束缚。这种束缚是进步还是倒退?人类从自然人发展到社会人,每走一步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。可以说是用血的教训在进化和发展。到今天为止,我们身上还保留着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双重属性。扼杀自然属性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但是,如果人类没有了社会法律规则,又和其它动物有什么区别呢?其实,人类天性中有很丑恶很野蛮的一面,不

仅仅是性。没有法律没有道德,人可以随便杀人强奸,就像野兽。那样的情景我想不会有多少人赞成吧?道德观念和法律规则束缚了我们,也保护了我们。

然而,天性就是天性,即使有种种法律、道德、责任等等束缚,也还是有那么多出格的人和事。也都是性欲惹的祸。

少女退出性爱引来杀身之祸

以前,我有个邻居,房子临街,家里没有小孩,只有老两口。当时还是文革中。有一天夜里,老两口正在睡梦中,老太太突然听见有人轻轻叩门。她赶紧推醒了老头。老头咳嗽一声,以示家里有男人。可是,外面的叩门仍然继续着。老头点亮灯,披了衣服,问外面是什么人。一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哀求说:“请开开门,求求您了。”老头打开门,看见一个文静的年轻女人手里抱个孩子站在门外。老头问她有什么事情。她说她是某大学的教师,和丈夫一同被打成了反革命,要发配到边疆去,他们的孩子刚刚出生两个月,如果带到那么艰苦的地方怕是不能活下来,希望老头开恩收留他们的孩子。

这老两口一辈子没生养,正稀罕孩子稀罕得了不得。老头和老太太一商量,就把孩子收下了。

那是个女孩,老头和老太太和谁也没有说孩子的来历。他们一天一天地把孩子养大了。孩子长到十七八岁时谁都夸她长的漂亮。后来,她爱上了附近一个小伙子,两个人同时坠入情网,正是怀春季节,爱得昏天暗地。老头和老太太本来就很宠爱这个女孩,对她的爱情也没有干涉。后来,这个女孩就到男方家住,和男孩子同居了。谁知就在这个时候,女孩的亲生父母回到北京,又到原来的大学教书了。条件比现在姑娘家的老头老太太强得多,完全不是平民家庭的水平。这姑娘知道自己的身世后,思想感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不仅和老头老太太的感情疏远了,和她的热恋情人的感情也疏远了。那个小伙子感觉到姑娘可能要和他分手,他就不让姑娘离开他的家。姑娘谎称出去办事回了她亲生父母家。后来,小伙子就到姑娘家去找,老头老太太说她并没有在这个家。小伙子又到姑娘亲生父母的大学去找,还真的找到了。他们谈了很多,小伙子也做了很多工作,可是,姑娘的心的确已经不再属于他了。他绝望了,约姑娘一星期后再见最后一次面。

一个星期以后,姑娘果然赴约。地点是小伙子家。那天,小伙子家里正好没有别人,他和姑娘疯狂做爱。做完后,他问姑娘,他们之间还有没有可能了。姑娘说,的确没有可能了。她不可能和他结婚了。小伙子突然从事先准备好的枕头下抽出刀将姑娘刺死了。

那是冬天发生的事。到了春天,农民开始种地了。有一家农民翻地的时候,发现了尸体,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才着手调查这件事情。而姑娘的亲生父母以为她在养父母家,养父母以为姑娘在她亲生父母家,这么些日子谁也没有找过她。公安局调查此事的时候,他们才恍然大悟。

当警察抓到那个小伙子的时候,他神情镇定,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
婚姻使性爱美丽

婚姻就像是性爱的花环,使性爱美丽了。没有婚姻的性行为,虽然也很让人激动亢奋,但是,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因素,容易造成混乱和流血,就像动物界的雄性之间为争夺雌性的撕杀。

蒙昧时

期的性问题

在一个偏僻的农村,住着一家人。这家人有兄妹三人。大儿子长大了,发育了。但是,他却把性目标盯在了自己的妹妹身上。有一天,在妹妹睡觉的时候,他强暴了妹妹。开始,妹妹不敢说,后来,由于他频繁地对妹妹进行摧残,妹妹忍受不了,要告发哥哥。为了灭口,他把妹妹掐死了。公安局破案的时候很费了一番周折,最后才破了案。破案后,村里人都不相信。因为,这个哥哥平常的表现很好,非常懂事,也很老实。一点也看不出这样的孩子会下毒手,把自己的亲妹妹杀死。可是,他的确是干了。而且,还伪造了自杀的假象,企图蒙混过去。连他们的妈妈都认为那女孩是自杀的。她妈妈说,因为自己在那天傍晚骂了女儿,所以,她想不开,夜里就自杀了。村子里的人也都这么做证,可是,警察经过现场留下的疑点,一眼就看出是他杀。只是凶手一时还不能确定。通过攻心,他最后不得不承认了杀死妹妹的经过。

因为性而杀死自己的亲生妹妹,这显然是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的所作所为。然而,你说他失去理性,他又能够理性地制造假象,伪造自杀现场。这能说是没有理性的行为吗?

乱伦的性错爱

另外的故事就更让人无法接受了。那是父亲强暴占有亲生女儿的故事。而且,彼此之间还产生了情人之间的感情。这样的故事一般是报刊上说的,毕竟不那么让人信服。而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就不能不让你相信了。

一度,我曾经住在城乡结合部。有一家半工半农的人家,家里的孩子有的是农民有的是居民。其中姐姐是居民,弟弟是农民。姐姐到了婚嫁年龄很多热心人给张罗对象,找一个她就回绝一个,总也找不成,这样,就成了大龄女。她弟弟是农民,后来也长大成人了,和姐姐一样,怎么也不找对象。他们姐弟感情特别好。后来邻居就传言说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同胞情,很多人窃窃私语,议论这家姐弟的事情。我根本就不相信,觉得是那些多事的家庭妇女们在乱说。有一天晚上,我去上厕所。我们的厕所都是公共的,离家很远,要穿过两个胡同。那时候的街道没有路灯,整条胡同都伸手不见五指。我又忘记带手电筒。凭着记忆摸黑往厕所的方向走。走到一个拐弯处,听见有人说话。我有点害怕,就不敢往前走了。这时候,我听见那个男的说:“你说怎么办?做人工流产得要证明。”然后是女的啜泣声,说:“我不管,我就是不做,谁管得着?许他们结婚就不许咱们结婚?”然后一阵唏唏唆唆的响声。我如果走过去,就正好能碰上他们。如果我不去,又没有其他路可走。我犹豫了半天,还是决定走过去。我使劲让脚下发出夸张的趿拉声,警告他们有人来了。走到他们身边的时候,我不敢看他们。但是,我知道,他们就是那对姐弟。

后来,听说他们果然去办事处登记结婚。人家不同意,说近亲不许结婚,尤其不能生孩子。那孩子还是打掉了。从此,这姐弟俩一直没有结婚,就那么共同生活在一起。后来,我读了狄更斯的书,书名我现在忘记了,好像是叫《艰难时世》,里面也有一对姐弟,父亲从来不允许他们与外人接触,他们在两个人的小世界里互相依赖,产生了类似情人的感情。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。我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怪异,以为那肯定是编纂的,其实,生活中的

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不过,那已经是很遥远的故事了。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,那样的故事不应该发生在我们身边。可是,事实并非如此。很多出乎想像的性行为令人瞠目。在我们的印象中,乱伦肯定是人性的沦丧。听说连有些动物都拒绝乱伦。比如马,如果把一匹母马和它生的雄马交配,它就会拒绝。有的人把母马的眼睛蒙上,让它和自己的儿子交配,但是,当交配以后,它看见是自己的儿子,就会从此绝食,饿死。这是我听农村人讲的故事。不知道事实是否真的如此。不过,我相信这是真的。

法律婚姻是性爱花环

现代人毕竟经过了现代文明的熏陶,是有理性的人。正如你说的,人不能否认自身的天性。但是,现在的人即使是天性使然,也不会完全失去理性的。如果说一些罪犯是一时的失去理性,犯了法。也是他们怀着侥幸心理:万一能够逃脱法律制裁呢?所以才犯罪的。像那些娱乐场所里在镜头前曝光的官员们,你能说他们是天性使然的非理性行为吗?当自己为了性欲的释放危及到乌纱帽的时候,就说自己是一时糊涂,属于非理性行为,其实是在为自己“有理性的堕落”找借口而已。

所以,性爱也应该是有理性的,它不仅仅是激情的产物。一对男女在一起,很容易产生相互间的吸引,然后,产生身体接触,然后产生激情,产生性爱。但是,在这整个过程中,理性并没有消失,而是隐退到幕后去了。所以,有的人在同样的环境,同样的境遇,却让激情隐退,理性站在前沿,而最终没有性爱的发生。这不是说性爱不美好,只是有比它更美好的东西值得人们珍惜,而人们往往把它忽略掉了。

我前段时间看了个半拉子电影,写的是一对恋人准备结婚,婚前先去一个岛上度假。女方临时有事需要回去,可是,搭的那架小型飞机由于天气的原因失事在另一个荒岛上。在这个荒岛上,驾驶员和这个女人之间共同经历了很多危险和生死磨难,从而产生了爱情。但是,他们始终理性地对待彼此的感情,没有产生性爱。可是,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就不一样了。在度假的那个岛上和一个舞女很快就上了床。当那个女人历尽磨难终于回到度假的岛上时,她的男朋友很想能够和她一同走上婚姻的红地毯。可是当女方知道他已经和那个舞女之间有了性爱以后,离开了他。她爱上了和她共同经历磨难的飞机驾驶员。她原来的恋人显然在性方面太随意了。

而她和飞机驾驶员在生死攸关的时刻都没有放纵性爱,始终保持着男女之间应有的距离。当时,他们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。但是,他们仍然没有在死亡面前演绎如火如荼的性爱。把理性一直保持到安全回到大本营,经受住了考验。这个女人很聪明,和这样的男人一起生活是安全的。

从这个电影里,我们看到,人们已经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了。理性地节制性行为,并不是扼杀人的自然属性,而是恰到好处地运用人的理智,掌握尺度,树立美好的社会人形象是文明进步的行为。它赞美了走入婚姻殿堂的爱情。

所以,婚姻就像是性爱的花环,使性爱美丽了。没有婚姻的性行为,虽然也很让人激动亢奋,但是,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因素,容易造成混乱和流血,就像动物界的雄性之间为争夺雌性的撕杀。

现在人们的性行为早已不是以繁衍后代为目的,

它是精神生活的一部分。无论是有无婚姻和性伴侣,人们都有性意念和性欲望,就像你说的那些没有性生活的残疾人群体。他们的痛苦不仅是缺少性生活,更多的是缺少爱,他们的孤独是可想而知的。其实,性行为也是人类相互表达爱和沟通的一种方式,而且是最具体的方式。但是,很多时候,少数人却亵渎了这种方式,把这种行为变得丑陋了。

放浪形骸之性爱

我想,无论是你还是我亦或他人,其实都知道自己要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。至少,我们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。我们都不会选择我们认为错误的生活方式。我们已经习惯按部就班遵纪守法。

让父母头疼的女孩

今天家里来了个女孩,她说她想和我说说自己的故事。这个女孩我认识,住在附近另一个小区。她的行为举止即使是在现代的年轻人中,也算是比较前卫的,她穿着暴露,行为大胆。走在路上,左顾右盼十分招摇。有人背后说她像“鸡”。

她有一对很丰满的乳房,很健美的腿,化了很浓的妆,看上去的确很性感。她说,她从小不喜欢女人,天生对男人有兴趣。“不过,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,有学问。我喜欢有学问的人。”她怕我介意她说不喜欢女人的话,又特意这么解释了一句。一边解释,一边在椅子上不停地活动身体,一只脚快速地抖动,鞋底发出哒哒声,眼睛不直视着我,眼珠滴溜儿转,看房间里的各个方向,就是不看着我的脸。这么躁动的人我还很少遇见。

她说她25岁了,已经成熟,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了。可是,她父母一直认为她不成熟,还是孩子,整天管着她。说的时候,脚仍然不停地打拍子,眼睛一会看窗外一会看旁边。我剥了个橘子递给她,她接过去,掰了一瓣扔进嘴里,身体的扭动停下来,好像安静了一些。

对家长的反叛

她是独生女,家里就她这么一个孩子。由于是独生女,很受宠爱,在家里她惟我独尊。她妈妈越管她她越不听话。刚上中学就出现早恋,并且和男生有了性行为。有一次,她从同学那里弄了张春图,上面都是男女性交的画面,她拿着这张图在教室公然传看,十分兴奋,被老师没收,找家长。当老师把那张画让她妈妈看的时候,她看见妈妈脸色苍白紧张得险些晕过去,她兴奋得手舞足蹈,幸灾乐祸。她说,她就是想刺激虚伪的老师和家长。

她妈妈拿她没有办法,只好一个劲地向老师赔礼道歉。接下来,她又找了个社会青年,和人家发生关系,经常逃课去和那个男人约会,被老师训斥后,变本加厉。这种状态是没有办法学习的,她的成绩从来没有好过。勉强职高毕业后,就到社会上混去了。她父母总想把她管过来,却越管越糟糕。

对传统观念的彻底颠覆

她父母一个劲地催促她找对象,结婚,还满世界找人帮她介绍。和她认识并有性关系的男人不计其数,她有很多性伙伴,但是,就是不结婚。她说那些男人都是“不婚主义者”,可以和她同居,却绝对不可能和她结婚。我怀疑他们是用钱买她的身体。并怀疑她用身体换钱。她说:“绝对没有。我们是两相情愿。绝对没有钱色交易。我是为了满足自己,他们满足,我也满足了。这就成了,谁也不欠谁的。我们之间绝对纯洁,我和任何男人之间都是纯洁的性关系,没有龌

龊的金钱关系。”我不由得笑起来。还从来没有听说过“纯洁的性关系”这样的词汇。她的反叛让人忍俊不禁。

有一次,她在酒吧认识了一个男人,说是搞房地产生意的。当时她正在喝酒,他凑过来和她说话,感觉很投机。喝到午夜零点,他说他家住的很远,能不能到她家去住一晚上。她就把他带到了自己家。她父母见她带了个陌生男人回来,就问她这个人是谁。她说是她男朋友。今天不走了,在家住一个晚上。她家住的是两居室的楼房,她父母一间,她住一间。她妈妈说:“那就让他和你爸爸住在一起吧。我住在你的房间。”她说:“那合适吗?您这个人怎么这样啊?就让他住门厅不就得了吗?”其实,她妈妈担心什么,她心里很清楚。但是,她妈妈确实也管不了她,尤其她又这么大的人了。

这样,那个男人就住在了他们家的客厅。可是,半夜,她妈妈爸爸都睡觉了,他们就在她的房间里做爱。她妈妈不放心,到客厅里查看,一看没有那个人了,知道他进了她的房间,就敲她的门。她说:“她敲她的,我们继续干我们的。更刺激!”第二天,那个男人很早就走了,那时候,她爸爸妈妈还没有起床。等她妈妈起床了,看见她房间门开着,她身上一丝不挂,还在睡觉。她说,她妈妈当时肯定是疯了,拿了个笤帚就打她。她正在梦里,被突如其来的疼痛和叫喊声惊醒,跳将起来和她妈妈对打。

她说:“甭管是合法夫妻还是认识半天的男人和女人,干的事情是一样的。在我看来,这没有本质区别。女人不是处女就是妓女,没有正经不正经的区别。”我说,你爸爸妈妈只在他们两人之间做这事情,可你和很多男人做,这一样吗?

她说:“正因为不一样才有意思。如果让我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做爱,那有什么意思?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,那多乏味?”我说,你不觉得这样做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吗?

她说:“我对自己太负责任了,所以才这样。我不能像我爸爸妈妈那样活着,你以为他们活得开心吗?他们一点都不开心,我妈妈根本看不上我爸爸,整天数叨我爸爸,还说我之所以不成器都是受我爸爸的遗传。我爸爸也不喜欢我妈妈。我爸爸痛苦的时候就喝酒,用酒浇愁。可是,他们就是不离婚。那才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呢!我就不一样了,和搞房地产的那个人也就那么一次,后来我就对他没有兴趣了。没有兴趣就拜拜。这多爽!”那个女孩走后,我坐在电脑前发愣。突然感觉,关于性,越来越让我不知道怎么评价它了。它的现实存在以及它的表现形式如此的五花八门,让我们眼花缭乱。

我曾经看过一些这方面的书籍。里面关于性的故事很多,异性的、同性的、乱伦的等等形形色色。归根结底都是说性的存在和存在形式。但是,我们的题目是“性爱”。把性加上爱,其实就已经为它制定了范围和束缚。它本身就应该是美好的,无可指责的。能够区别的是在法律之内还是法律之外的孰是孰非。

我想,无论是你还是我亦或他人,其实都知道自己要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。至少,我们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,我们都不会选择我们认为错误的生活方式。我们已经习惯按部就班遵纪守法。对吗?

性爱面前人人平等

夫妻生活中的性爱原本是一种贯穿一生的无限享受,现在却越

来越被无知的人们搞成了机械化的任务来完成,这也就无怪乎婚姻的稳定受到威胁。

你讲述的那个女孩的故事,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定的代表性,我所说的这个代表性,不只是如女孩般的实践者,还包括同意这种观念的所有人,但它绝不可能成为主流意识,即使是在年轻一代的群体中,它也不会有太大市场。我在给我女儿的信中曾说过:“放荡地亵渎是一种倒退。”而这个女孩的行为观念就更加肆无忌惮了。其实这种所谓的新潮与前卫,不过也是人家玩儿剩的东西,记得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,西方世界的一帮主张性解放的年轻人,就曾有组织地进行过群居式的性解放乌托邦的尝试,最终是以惨败而告终,成为了后人的笑柄。

至于谈到性爱问题在法律内外的孰是孰非?其实也并不难理解,法律是静态的,现实则是动态的,在时间上法律永远滞后于现实;在内容上,现实则总是丰富着法律。前几天,刚刚看了一篇反映老年人同居而不婚的社会现象报道,原因众多,如儿女反对、财产继承、怕遭婚变等等,总之同居而不婚,既了却心愿又避免了矛盾,真可谓一举两得。类似于这种现象,生活中经常出现,合情的未必合法,合法的也不一定就合情理。解决这一矛盾,一般采取这样两种方法:其一是及时修改完善法律,尽量使其拉近与现实的距离;其二是走中间道路,默许一些合乎情理但又与引申的法律不那么相符的现实的存在,先不去规范它。

脱离婚姻谈性爱

当时代的脚步还未进入21世纪的时候,人们的性爱观念就早已有别于过去,非常鲜明的例子就是对于无婚姻结果的恋爱同居、未婚先孕,乃至于带有试婚含义的同居行为,已不再视为大逆不道,而是采取了一种过去鲜见的宽容态度,默许以至承认了他们的存在地位,甚至连单身老年人都开化得采取不婚而同居的生活方式,那么残疾人作为一个婚姻的困难群体,采取上述方式达到解决性饥渴的目的,就更应该得到人们的宽容与理解。实际生活中,有人这样做过,有人正在这样做,还有人寻找机会准备这样做。当然,身为社会中人,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有社会的责任,对他(她)人,不能以破坏其家庭幸福为代价充当第三者;对自己,要学会以理性控制感情,既能够深情投入,又能够坦然走出(没有法律保障的性行为,一般来讲,总是有时限的)。

毋庸置疑,性爱的质量是婚姻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它与情爱相互支撑共同构筑起家庭生活的基础结构,情是内在的起因,性是外在的表现,它是美好婚姻缺一不可的两部分。当我们一再强调两人的情感世界必须要时时更新的时候,却忽视了另一个方面——性知识的及时补充。当我为探讨性爱话题进行案头的准备,捧起那本砖头般厚重的《海特性学报告》阅读时,才发觉,自己从小道听途说来的那点性知识,几近沧海一粟,就这还被你认定为天生的无师自通。我们是该反思自己了,不谈性学及性文化,单论一般的性知识,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?其实我们还很愚昧,更可悲的是我们还不知道自己愚昧到什么程度。夫妻生活中的性爱原本是一种贯穿一生的无限享受,现在却越来越被无知的人们搞成了机械化的任务来完成,这也就无怪乎婚姻的稳定受到威胁。

当婚姻受到威胁的时候,男人比女人更在乎戴绿

帽子,女人的第一反应是怕失去丈夫,而男人首先在意的是尊严受到了侵犯,即使他已经不再爱自己的妻子。几个月前,某报刊登载一篇报道,一因仇恨妻子而有着畸形变态的爱的律师,怂恿朋友帮自己杀死了妻子。公安机关破案审讯律师时,让其交代真正的杀人同伙。律师一口咬定就是自己一人干的,当一位刑侦老警察亮出底牌,告诉律师他的同伙在杀死他妻子前,先对他妻子实施了强奸的事实后,律师沉不住气,做了全面交代。另一位年轻警察不能理解,既然律师已经把妻子仇视得让朋友要了她的性命,那还在乎什么朋友实施强奸,他本来也应该报答朋友的。老警察只说了一句:“这就是男人的心态!”由此,我又联想到你讲过的那两位杀死情人后又碎尸的男人,他们的心态是一样的:女人是我的,得不到了或不想要了,也不能让别人占去。自然,随着现代人观念的逐步开放,已经有着不少的人们趋于务实,而不再把尊严看得那么重要,比如我就曾讲过两口子都有外遇却互不干涉的故事。还有不少残疾人家庭,为了避免解体,无奈地接受着对方外遇的事实。真正像我这样把尊严看得如此重要的传统残疾人,可能不会是主流。

相信自己的魅力

值得强调的是,那些并非因情感破裂而有外遇的所谓不稳定的家庭,其实问题并没那么严重,大部分有外遇的人不会形容他们的私情是爱的最深的时刻,同时他们觉得对外遇对象的“爱”应该屈居于对妻子和丈夫的爱之下。这是为消除不稳定因素提供的最有利的保障。说来我这个自身就无法接受对方外遇事实的传统之人,却要为别人指点迷津,真是一种绝妙的讽刺。我只能自我解嘲地说,我的理性只为别人服务。当然,你首先得对这个遭外遇的家庭还抱有极大的信心,并接受事实的存在。说来容易做起难,宽容和原谅是第一位的,至少要让对方在内心能够有这种意识,继而是要用带有情和意的行为方式做出无声的感化,这是在情爱方面实施的挽救。与此同时,你该好好地检点一下自己,是不是自身对性事缺少这方面的兴趣与激情?是不是冷淡了对方?是不是以履行义务的方式来应付了事?总之你是否“委屈”了对方?适时,你应该尝试着做些努力:如检查一下身体,有目的地学习一些性事知识,丰富自身的“技巧”等等,这是在性爱方面实施的挽救。请相信自己的魅力。

和谐的性爱需要培养

性和谐并不都是天生的,需要后天的培养。只有真爱才能够培养出真正的性和谐,而缺少爱心耐心就会失败。

偶听姐妹对话他住进了办公室

在性生活方面敷衍了事,使对方红杏出墙或移情别恋,或者导致婚姻危机,这样的例子可能很多。但是,大多数国人还是比较传统,基本上不敢越雷池一步,按部就班地维持现有的婚姻和家庭。凡是能够在婚姻外寻求性刺激的人,都具有一种反叛性格。他们不为任何人负责,不计后果。我认识的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就具有这样的反叛性格。他和妻子也是自由恋爱结婚的。但是,婚后男人发现女人在性生活方面非常被动,从来没有主动过一次。好像这件事情是他一个人的事情。最初,他以为她害羞,对性还不习惯。可是,有了孩子以后,她索性不让他再碰她。一个月,两个月,几个月他都得不到一次性生活的享受,他痛苦极了。有一次

,他在家里睡觉,妻子的妹妹来了。她们以为他睡着了,就推心置腹地谈悄悄话。女人之间也经常谈性方面的问题。这是他第一次发现这样的秘密。接下来,他妻子谈到了和他的性生活。她说,她从来就没有从这种事情中获得一点乐趣,从结婚到现在,性成了她最大的负担。生孩子以前,她还能够被动地做爱。现在,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心烦恐惧,连一点兴趣都没有了。他在假睡中听见妻子对性生活的这种心理很震惊。妻子把这种事情看成是一件很脏的行为,而热衷于性生活的他,在妻子心中的形象就很差。这是他第一次知道自己在妻子心中的形象,感觉很委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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